今年以来,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农村危房改造、农村低保、支农惠农补贴、易地扶贫搬迁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治理。严肃查处失职失责、雁过拔毛、贪污挪用、截留私分、虚报冒领、强占掠夺等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,严厉惩治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
1至8月,全市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61件74人。
从案件职级来看,涉及乡科级干部7件,占总数的11%;涉及事业人员3件,占总数的5%;涉及农村干部45件,占总数的74%;涉及其他人员6件,占总数的10%。
从违纪行为类型来看,贪污受贿4件,占总数的6.56%;违反廉洁纪律27件,占总数的44.26%;违反群众纪律8件,占总数的13.11%;违反工作纪律22件,占总数的36.07%。
从受到的处分来看,开除党籍9人,占总数的24.32%;开除公职2人,占总数的5.41%;政务记过2人,占总数的5.41%;党内严重警告10人,占总数的27.03%;党内警告14人,占总数的37.84%;其中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(杨彬)